青岛市市南区幸福之家老年公寓是经青岛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寓实行医养结合,为老人实行分级护理,即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级护理服务,专业护理员24小时值班,为每一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体,制定个人护理康复方案。幸福之家老年公寓位于市南区红岛路31号,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可供床位100余张,地处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4号门对面,毗邻青岛山公园、小鱼山公园、百花苑、中山公园等景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闹中取静,登高远望,令人心旷神怡,实为安居养老之风水宝地。幸福之家老年公寓致力于让老年人更加有尊严的生活,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多人间,房间配备有空调、液晶电视、电风扇、医疗床或实木床、床头柜、衣柜、椅子;卫生间设有洗面盆、坐便器、淋浴器,地面统一为防滑塑胶地板;公寓下设社区医疗诊所、餐厅、健身房、理疗室、棋牌麻将室等娱乐服务设施,聘有专业医生、护士、营养师、厨师,护理人员,为老人提供优质的生活、医疗服务;公寓前花园种植各种花草植物,后院种植蔬菜,丰富入住老人的休闲生活。
自理
日常生活可以自理或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但症状较轻,能够自由活动,日常生活起居不需要照料、帮助,自己能够做日常的事务。
半护
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疾病,行动不便。但病情稳定、思路清晰,部分生活需要提供协助。
全护
行动不便、视物模糊不清、思维能力减退、表达不清、肢体活动有障碍,大小便及生活起居需要照顾。
特护
精神意识受到严重障碍、肢体受到严重功能障碍、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大小便完全失禁,在生活及医疗需要24小时专人照顾
收费标准:2500-5800元
入住须知
一、家属须与本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两位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作为担保人,承担应尽的义务。
二、入住老人应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的活动,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以平和的心态与其他入住老人相处,不准骂人、打架斗殴,以防造成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摔伤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不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故意伤害他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
四、积极配合维护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爱护一切公物,节约能源,按照院内规定,不得使用燃器、利器、刀具、电炉、电锅、电热毯等有危险性用品。退院时,屋内物品少件或破坏均需按价赔偿。
五、遵守养老院的外出制度,不准私自外出。家属接老人外出应到护理部请假登记,凭外出请假单方可离开院。需经常外出的老人本人及其家属需与本院签订《外出协议》,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情况,责任自负。老人外出回院后需要到护理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老人入住时应将携带的全部药品交养老院保管并登记。应向医务人员说明哪些是每天服用的,哪些是备用的。需服用时由医务人员监督服用并做记录。
七、注意食品安全,不食用变质食物。请家属配合,不给老人送不适宜老年人食用食品,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本院不承担后果。
八、实行二十四小时呼叫服务,二十四小时流动巡视服务。自理老人洗澡应告知护理员,洗浴时不要使用卫生间门锁,先开冷水再开热水。而半自理型老人应在护理人员陪护下洗澡,禁止自行进入浴室.
九、养老院内请勿携带或者饲养宠物。
十、老人家属探视应遵守养老院探视规定,无特殊原因不得留宿
2000-3000元元/月起,入住方式灵活,电话咨询可享优惠
自驾路线:
导航搜索青岛市市南区幸福之家老年公寓,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31号院内(海洋大学4号门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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